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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法律服务所(离休民事庭庭长开办)

本主题由 Trinity 于 2008-4-15 16:39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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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 收钱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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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帖由 水晶鬼鬼 于 2008-3-3 14:16
请问:婚前一方付首期并装修的房子,写的也是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两人共同供房,这种情况下离婚的话,房产要如何分割呢?未付房款但有份供房的一方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回答一: 婚前那一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婚后一起供房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具体预防办法,请看前面回答的关于《婚前协议》的具体回答情况!

回答二:存款不一样。只要是从婚前延续到婚后的存款,不论是不是共同存款,离婚时均可主张分割;因为货币是流通物,随时变化,不可能有明确的界限划分;

  建议朋友们,在婚前一定要就某些具体问题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离休法官主办法律服务所:
http://cqmmgo.com/bbs/thread-11890-1-1.html
原法院资深庭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擅长婚姻财产、继承、房地产、债务经济纠纷、医疗纠纷、交通损害、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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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收不收费的问题?…………………… 这是一个比较幽默的提问!

不过我还是愿意再次重申一下: 购物狂会员,不论现场咨询还是网络、电话咨询均不收费;委托我们办理各种事务的,以及委托代理诉讼的,实行优惠收费;有些同学已经得到了优惠,事情也办得比较满意!

最后回答一句: 其实大家在加强法律意识的时候,也应该增强经济意识;既然我们在通过正规法律手段来帮助大家,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我们适当地收点费似乎也并不过分;子曾经曰过: 来而不往非礼也! :c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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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日开始推出本人从2007至今持续发表于《重庆日报》都市笔记专栏的“法律散文随记” ,欢迎斧正!

                         一  物权有多大

《物权法》开始实施了,这段时间有关这方面的案子暴增,但惟其如此我们也看到了很多平时被我们忽略的喜剧问题出现。
周日一上班,刚打开门便冲进来一个心急火燎的人。此人三十出头,浓眉大眼的,急得眼睛都快红了。在几乎要语无伦次的表达中,知道他的摩托车昨晚停在楼下被偷了,损失了几大千。
我把他指点到附近的派出所去报案,坐下看了会儿报纸他又回来了,这回冷静多了。
“我想咨询下,我的车是停在物业管理处指定的停车区域被偷的,是否应该找物业管理处赔我的损失?是他们的失职才造成我的摩托车被偷嘛。”
我打量了一下此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你缴了相关的费用,并且是按规定停放的,自然是应该他们承担管理失职的责任。”
来人兴冲冲地走了,大约是觉得自己的损失有地方赔偿脚步也轻快了些。我继续看我手上这份报纸,几乎可以预见到他是难以拿到这笔赔偿的。
  果然,不到两个小时他又有些沮丧地回到了我的面前。他告诉我,物业公司不承赔偿他,理由是他没有向当值的保安登记,而且也没交停车费。
  我问他:“你为什么不登记?”
“为什么要登记?我交了物管费,就该他负责。他这楼没有停车库,我也是停在指定区域内的。”
“虽然你是里边的住户,但你也要和他事先打个招呼啊。”
“一打招呼每个月就是几十块钱的停车费,再说大家都不交嘛。”
“但是只有你的车被偷了,所以你该倒霉。”
  来人一眼瞧见了我书架上的《物权法》又来了精神头儿。
  “他们告诉我,‘物权法’出来了我们就有权要他赔。”他也不问同意不同意,拿过书就哗啦啦地翻,自然是翻不出个名堂的。
  我接受他的委托,去找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协调一下。
  物业公司的王经理很热情地接待我,这个精神头儿很足的老头虽然带着几分警惕但还是爽快地和我聊起来。
  他说:“你说说看,我该不该赔他。虽然他是住户,但进出从不和当班的保安打招呼,停车费也不交。而且我们昨晚根本就不知道他的摩托车是否开回来呢?”
  王经理见我频频点头,索性就开始倒苦水了。都说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清闲,实际上随时随地都担着风险。今年春节前,我们物业人员挨家挨户地宣传防火知识,特别嘱咐那些要出门的住户一定要在离家时切断电源,大家也都嘻嘻哈哈说知道了。除夕夜,外边烟花震天响,我们三楼的一家住户因为下午离家时没有拔掉烤火炉的电源,引燃了旁边堆放的羽绒服,搞得一楼的人都惊魂。事后,这家住户不仅拒不承担损失还砸了物业公司的办公室……
王经理苦着脸对我,让我一定理解他的难处。协调不下来,我的委托人开始准备起诉,他向我借去了《物权法》作参考。
我知道王经理的话是多少站不住脚的,但我的委托人就一定很有理吗?现如今大家都居住在有物业管理服务的楼群里,但似乎也形成了一个心理定式:无事的时候,对物业管理的一些基本要求漠视甚至蔑视,有事情了就要把物业拉来垫背。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买卖吗?这件事谁赢了都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需要知道物权很大,但是你也要买属于你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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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停车要交费
   
    单位门前是一条四车道的次等级公路,因为地区处行政机关和特色小吃密集地区,开车来办事和享口福的都很多。市停车办愣生生在四车道的路上划出一条车道做了临时停车场,规范了乱停乱放也创造效益。有了停车道就有人停车,有人停车就有人收费,于是就有了故事。
    管理这临时停车场的是一个四十几岁的大姐,她是接替前一段因感叹收费太难愤而辞职的李大爷。自从这位喜欢穿运动鞋,总是很规范地将停车办标志服穿在身上的大姐开始沿着这百米大街来回巡视开始,似乎一车两元的收取还不太困难,她总是笑嘻嘻的。
    大姐管理这个窄窄的临时停车道有她自己的妙招。只要看见一辆车开过来准备停,她就会立即主动上前替司机指挥方向,她站在车尾认真地指挥,所以尽管这停车道上有时车辆密集度很高,却从未发生过哪怕是轻微的擦挂事故。司机们有感于大姐的诚意,有一些缴费就比较自觉,毕竟只有两块钱。
    但更多的情况是让人哭笑不得。一天早上,我刚在门市里坐下便看见一辆黑色的北京现代很轻巧地停在了停车道上,车主是一个光头,膀大腰圆。当他和朋友吃完小吃回到车上,刚要关车门管停车的大姐出现了。大姐和颜悦色地告诉他需要缴两元停车费。
    光头一听就火了:“交啥子费,老子交了养路费的。”
   大姐依旧笑嘻嘻地给他解释,希望他能支持一下她的工作。
   光头打量了一眼大姐:“你做啥子不好,干这个?滚开。”
   大姐说:“我这个怎么啦,也是自食其力。请你配合,讲点文明。”
   光头一听这句话,仿佛被踩着了尾巴,蹦下车来就把大姐推倒在地,还想踢人。这时候,光头车上下来另一个高个子男人,大声呼喝住光头。他把光头塞进驾驶室,然后看了坐在地上的大姐一眼,扔了十块钱在大姐身上,转身上车。
   大姐站起来,一把挡住车头。光头又发作,在车里骂起来。大姐掏出零钱,凑足八块从车窗扔了进去,然后一瘸一拐上了人行道。
   光头开车绝尘而去,大姐定定的发了会儿呆才慢慢往一家小吃店门口走去,那里又停着两辆车。
当她拦住从小吃店里吃完早餐出来的客人,要求他们缴停车费的时候,车主没说话小吃店老板搭话了。
  “你们莫给她,她刚才才差点被捶了,像一条看门狗样。”
   大姐终于被惹火了,与小吃店老板争辩起来。两辆车便趁机溜掉,快乐地逃掉了两元钱的停车费。
    这一场争吵异常激烈,几乎要动手。争吵过后,一直洋溢在大姐脸上的笑容看不见了,从此她收费几乎可以形容为“抢费”。只要是在这里停车,敢不缴费的她就愣敢赌在人家车头不让走,几次差点被撞倒。用我们所里几个老师的话说,她为了收两元停车费几乎是以命相拼了。
    所里几个老师有时看不过眼,也会在大姐和停车的车主为两元钱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去帮几句腔,让那些不讲理的停车人极不情愿地拿出钱来。
   所里王老师曾经对大姐说,何必这么认真呢,真被撞到了痛的是自己啊。
   大姐一板一眼地说:“这是我的工作啊!总不能因为人们不自觉,我就不管了啊。”
事实上,在这里临时停着的车几乎有一半以上即便是狠如大姐也还是不敢轻言收费,他们是这条街上各个机关的家用车,或是挂着各种头衔的警车……特权意识在很多人的头脑里依然根深蒂固。
我不知道轻蔑地直呼管停车的大姐为“看门狗”地小吃店老板如何看待自己为了讨好客人而不惜摇尾乞怜的行为,但很明白一点就是他自认为身份要比大姐高出一头来。就好像当年阿Q看不起小D也是这一个道理。
   我一直认为鲁迅是最深刻地看懂了国人灵魂深处的那一点点小的,先生说:“弱者最善于欺负弱者!”  尽管社会在不断地进步,很多时候我们对这样的小事情早已经习以为常,两元钱的确也买不了什么吃。但当我们站在历史的风口上仔细审视着,在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都在时刻发生的这一系列小事。我们会发现,当努力地想表现得更加优雅,衣着光鲜,开着宝马香车,载得美人一起在秋日的早上来吃一碗牛肉面;可以不在乎简陋的店面,油腻腻的桌面,可以不在乎地上到处四散着的餐巾纸团……只为寻这一个美食去处,何其浪漫的时候,却偏偏为了两元停车费而大动肝火甚至恶语相向,比动了他家主坟还要激动,也就不经意地暴露了依然从根子上脱不了的暴发户气息。
    一个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依靠大量的经济元素来不间断地推动着才能滚滚向前。但是,当我们在一路奔跑不断遗失地过程中真的把老祖宗流传下来的好东西丢失殆尽了,那么不论怎么富足我们都将是贫穷的!

[ 本帖最后由 狼嗥荒野 于 2008-3-12 23: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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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到此一游... :c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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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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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跤一时风气

   报载:一对年轻情侣不幸于一家小旅馆中因煤气中毒而花季夭折,家属为此要起诉小旅馆老板,告他安全设施不全、管理失职之责。这的确不是什么好消息,在年初接触到如此令人扼腕的事情容易让人心绪不宁。但一类比,城市里类似的事件实在不少,竟有蔚然成风之意,讶异之余不由得要说上几句废话。
某君应了朋友之邀,施施然前去某家卖特色菜品的小酒楼赴宴。某君属意一女子久矣,然接触甚少,而据说此次宴席此女子也应邀出席,自然也就意气风发起来。某君故意要晚到几分钟,事前又吩咐朋友一定要在安排座位时将女子身旁的座位替自己留下来……
   计划既定,便潇潇洒洒前去。岂料老天爷心情不好,此君仪态万方的来到高朋已满的席前,寒暄几句刚把凳子往后轻巧一挑准备落座时,脚下一滑整个硕大的身躯直扑向那心仪已久的女子。只听得一声尖叫,某君即和躲闪不及的女子在地上滚作一团,一干人等的晚饭就都被打破。
某君这一摔大约皮糙肉厚倒是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被无端扑倒的女子却摔得股骨骨折,女子告某君,某君告酒店无端引起一场风波来。究其原因,并非某君有意轻薄,乃是那小酒店和很多时下的饭场子一样,地面上抹着一层经久不息的老油,形走如滑冰。
    我们是一个以爱吃闻名的城市,更是以不讲究而闻名的水陆码头。相当的时候,只要是有好吃的,端一碗浓香四溢的刀削面,哪怕蹲在污水横流的溪沟边也能稀哩呼噜地吃个碗底朝天,这已然是城市的性格。
    我向来认为,城市的性格便是城市人心态的集合翻印。有了这种“性格”于是遍布大街小巷经营着“特色菜”、“江湖菜”大小不等的餐馆酒店,便把精力全部集中到了菜品的研发上,至于就餐的环境特别是地面的清理打扫,似乎压根儿就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因此,我们就明白地发现原来南方人终究是不善于“滑冰”的,各种人在各种餐馆里摔得各有特色的尊容屡屡见诸报端,倒也好不热闹。
一日,与朋友相约去吃“片片鱼”。到老地方一看,桌凳横七竖八地倒着、门口招牌斜斜地掉下来,门窗破烂犹如遭遇强拆一般。仔细一打听,原来十几天前一位前来该店就餐的客人在吃到一半时起身如厕,走到一半因地面油迹过重不慎摔倒,且摔出个创记录的高位截瘫。店老板自知赔不起,遂连夜逃走。
城市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不断爆发新闻又迅速遗忘旧闻的健忘症患者。在接连不断因顾客摔跤导致索赔不断刷新赔偿标的,引起震动之后,你随便选一家中小型酒楼、排挡进去,地面达不到滑冰场标准的依旧袅若晨星。城市人进进出出,满不在乎谓之不讲究。
    其实也不是不讲究,这样的小酒楼餐馆最大的特点便是菜有特色、经济实惠。诚如子曾经曰过:一两处滑便是滑,倘到处都滑便也就是不滑了。城市人不论走到哪里,既然不想为了一个所谓的“环境追求”和自己的钱包过不去,滑就滑习惯就好,法治社会摔了就找他赔……既然习惯了就好,又会有哪一家餐馆会让你不习惯呢?
     最近我朋友有产品卖得很火,就是那写着“小心地滑”的黄色塑料牌子!

                                                    200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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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个问题也:老人在未告知儿女的情况下,到公证处公证并立下遗嘱:身后一部分财产由某孙继承。请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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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老人是在自愿且头脑清醒的情况下去做的遗嘱,那么根据“尊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这份遗嘱当是有效的!(但要注意,老人所立遗嘱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老人拥有绝对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个人财产方为有效!)此遗嘱除非在老人去世前他自己又有所修改,否则某孙将在老人去世后,依法按遗嘱继承遗产!

  另外再重申一句,如果你有急事请直接打电话13018390168,找小高;购物狂会员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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