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200送200现金券!”国庆黄金周到来,各大商场展开激烈的促销战,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明明营业员告知顾客,第二天化妆品可以全额用券抵现金,但上百名顾客攒足了券、第二天专程来到商场消费时,又被告知活动已取消!眼看现金券就要到期,这下怎么办?
百余人晚上来买化妆品
前晚8时许,在解放碑王府井商场内,陆续有顾客来到化妆品专柜前。当她们被告知不能全额使用现金券购买化妆品时,刚刚还笑容满满的脸一下阴云密布。
市民满女士称,节前王府井百货搞“买200送200现金券”活动,她在9月29日换购了600元的现金券。当天,化妆品跟平常一样按照1:1比例接券,也就是说,一半现金券加上一半现金才能购物。“但营业员告诉我,9月30日和10月1日晚8:30~10:30,化妆品全额接券,不用再付现金了,让我第二天再来。”满女士说,就是听说可以全额用券,才从杨家坪赶过来。
前晚,商场共来了百余名顾客要求全额抵券。“为了买化妆品,我换购了3000多元的券。”市民王女士表示,现金券有效期很短,而国庆自己还要外出旅游,这下全泡汤了。
有营业员已收券卖货
商场表示,当晚全额抵券的活动并没有通知,所以不能搞,只能按50%的比例用券。那么营业员又怎会提前向顾客承诺呢?
记者在一个衣服专柜营业员的会议笔记上看见这样的记载:“限时全额收券9月30日到10月1日晚上8:30~10:30,化妆品全额接券。”营业员称,这是他们前几天开会时的笔记。也就是说,商场是以“内部通知”的形式发布了这一消息。
“我们也很无奈!”营业员称,之前以为有这个活动,并且已预收了老顾客的几万元现金券,货也交出去了。如果商场不举办该活动,她们自己还要补钱。
商场:提前半小时通知 不能抢先说
商场管理部毛经理称,广告上所称的是“限时收券,详见店内明示。”消费者所称的“化妆品全额收券活动”,商场之前并没有明示。当记者问及商场是否告知员工有这样一个活动时,毛经理说:“商场任何营销活动,营业员都不准提前宣布。”如有此类临时活动,商场只会在活动开始的前半个小时,向外宣告。“化妆品全额收券活动,我们仍会举办。”
律师:收集书面证据顾客可起诉
律师余明称,如果消费者收集到了书面证据,例如某营业员的会议记录、广告画、宣传册等,证明商场确实安排了此活动,并让营业员在确信有此事的情况下告知顾客,顾客可以向法院起诉商场欺诈行为,要求退还所购物品。如果仅凭营业员的个人口头承诺,很难挽回自己的损失。
相关人士提醒,重大假期商场都大打促销牌。消费者应该理性分析,根据自身需要购买。
消息来源:
重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