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临期食品拟提前一月公示
为保证食品安全,超市临期食品需提前一月明示消费者,提前一周下柜。日前从经开区工商分局了解到,为保障食品安全,拟在辖区内超市建立临期、过期食品张榜公布制度,让消费者能明明白白消费,麦德龙超市已率先建立临期商品公布栏。
据了解,临期、过期食品公布制度建立后,超市将提前一月提交下月过期产品的数量、产品名称、商品编号和生产日期,并张榜公布,明示于消费者。同时,下柜产品将放入退货报损区,以区别于其它商品。经开区工商分局监管科刘科长介绍,如出现过期食品未下柜,将对责任人处以商品价值50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