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篇写女人购物欲的文章,挺有趣的
看黄伟文的《潮骚》,里面提到这样一个段子,大意是说王菲和刘嘉玲一起打麻将,嘉玲对王菲的牌技稍有微词,菲姐说:“你可以说我不会唱歌,但绝对不能说我不会打牌!”
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死穴。男人怕下面不行,怕上面秃顶;女人呢,对着镜子怕比别人老,出街去又怕撞衫。
于我,最怕看见我喜欢的包包。
每次在路上见到有美女背我喜欢的包包,肯定是要像蚊子一样狠狠的盯几下的,恨不得跟着人家多穿几条街。在店铺里见到包包,就像见到心仪的恋人,先是偷偷瞄一眼,再转一圈,最后还是舍不得,绕回来再仔细把玩。
不爱包的女人,绝对不属于时尚动物。
太爱包的女人,眼里就只剩下包包。
于是,甚至于过马路的时候,都盯着对面MM手里的包包看个不停,看款型,看曲线……不会离开人家的下半身,我想自己的眼神一定是很邪恶很邪恶的那种,得不到的嘛,总是最好的。
前些天去香港玩耍,狂逛中环,可算过足了“窥包”的瘾。看那些各色白领女生,一律7厘米的高跟鞋铿铿锵锵,几乎每人一个名牌包包,在天桥上走来走去,且均是最新款,一般还都是超大的那种。
中环IFC地下的超市里,13岁以上的女人中,一半的人都背挎着各式硕大的Gucci包包。同样,去舞蹈总会接跳舞考试的孩子的妈妈们,也是左手FENDI右手LV。想想她们那瘦薄的身材,怎么经的起那许多的重量——因为一般名牌包包分量都很足,加上包里的“料”,更是重的不得了,这样的包包即使白送给我,恐怕我也消受不了。
眼睛喷了一路的火,到著名的名牌二手店巴黎站之类的地方,还是只看包包,对着橱窗里锁起来的Birkin Bag流口水。男友最后忍无可忍说:你这个女人,太物质了啊。我说:“不物质不物质……”终于放下手中的爱物。
可是,那些可爱的包包啊,他们的设计他们的历史他们的故事,又怎能轻易跟不了解他们的人提起?
回到北京,痛心疾首的给闺蜜小O讲述在香港贪婪窥“包”的经历,小O去年刚从香港工作回来,不以为然的说:“嗨,她们不一定用的是真货啊。”我说:“不会吧,那可都是中环的MM啊,而且都是最新款!” “就是最新款仿造的才多呢,我的表姐就是香港人,在中环写字楼上班,她的名牌假包多着哩。”
马上我的心就拔凉拔凉的,那些中环的MM啊,一个个衣着光鲜,头发一丝不乱,就在那些名牌店楼上的写字楼里打拼,领每月几万的薪水,优雅的如英国王室一般用小臂轻挽着的包包,怎么可以用假的呢?
想起著名的手表定律:如果你只有一只手表,可以知道是几点,拥有两只或两只以上的手表,却无法确定是几点;两只手表并不能告诉一个人更准确的时间,反而会让看表的人失去对准确时间的信心。
小O的话就像给我带上了两块表,彻底失去了对包包的信心。
原来,对包包也是有信仰的,本以为自己最大的死穴,即使给我一个金钟罩一个铁布衫还是预防不了,没想到小O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封了顶。
我能做的只是:以仅有的一双PRADA鞋发誓,此生不与大牌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