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霉变饼干 要求赔10万元
读者反映
9月7日我在中山路的元祖食品店购买了一盒元祖草饼,两天后孩子吃了上吐下泻送进了医院,后来发现饼干已发霉变质。
记者核实
反映问题的彭小姐说,这盒饼干的生产日期是8月30日,保质期到9月28日。9日她将这盒饼干送到了福建泉州的总公司,公司用它来招待客户。10日中午总公司反馈说,9日晚上客户的孩子因为吃了这盒饼干而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症状,之后被送到了医院。公司员工打开盒子一看,发现饼干已发霉变质。彭小姐得知此事后觉得很生气:“我是因为相信这个品牌才买的,没想到竟然是发霉的东西,更让我觉得尴尬的是我们公司的形象也受到了影响。”
10日当天,彭小姐即与元祖中山路门店联系,之后元祖杭州销售总部质量科的沈科长主动赶到平湖与消费者沟通,答应给予经济赔偿,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不成一致。彭小姐提出了10万元的数额,“除了医疗费及家属的精神损失费外,还有我们公司的名誉损失。”彭小姐说,是元祖公司主动提出给予赔偿的。既然说到赔偿,他们认为10万元并不过分。前天,彭小姐又赶到了元祖上海生产总部,找到了分管质量的俞经理,但对方答应只能退一赔一,超过200元不行。
昨天上午,在元祖食品中山路门店,记者见到了这盒发霉的饼干,里面共有9块小的包装,除了吃掉的两小包,剩下的7包中有1包已严重发霉。记者与元祖上海生产总部的俞经理联系,她说,元祖承认是产品的质量问题,为此,他们表态:愿意当面向消费者道歉;所有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商品退一赔一;其他事项可以凭依据协商解决。但消费者提出的10万元赔偿金额没有依据,公司很难接受,她受理赔偿的权限只有200元。
晚报记者万云风